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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創小說之物品擬人兩篇
燈座X燈泡
USBXUSB插槽

內容不長,也沒有兒童不宜場景,請放心食用。
燈座X燈泡

我的情人總是一換再換,每次持續的時間大約一年到兩年。

昨天,小飛利12號走了,根據經驗,今天我的新情人大概要來了吧。

『情人就應該在一起很久才對!』

這是我隔壁的插座說的,他和他的電扇情人已經在一起十多年了。

其實每次換情人我也很感傷,真的,我也覺得情人應該一直在一起……

但次數一多未免容易麻木。

『吶,我已經不行了喔。』

12號這麼跟我說,當時他已經在閃爍了。

『有沒有甚麼話要跟我說呢?下一次開燈時,我大概就亮不起來了。』

可是我一句話也沒有說。

以前,每當我想留下他們,他們的眼神就和12號一樣,仿若看透一切,只是在等待最後那一刻的樣子……

想想,那就是命運吧,注定不能與他們常相廝守。

我愛他們與我與我對談時的光芒,暖呼呼的,好像可以照亮一切黑暗……雖然他們的顏色有點不同,但都是一樣閃亮,沒錯。

可是雖然喜歡和他們交流的感覺,我十分清楚,每交流一次,他們就離我遠了一些。

幸好,最近他們越來越長壽了,可以和他們相處很久,我真的很開心,很感動。

當電流接通,酥麻感再度襲上的那一刻,他對我說話了。

「你好,我是小飛利浦!我是最新的LED款喔!」

他十分有朝氣的對我打招呼。

「你好,我是你的燈座,請多指教。」

他身上散發著有力的白光,再次照亮我的人生,不是錯覺,他比以往的燈泡情人們還亮。

這次我們一定要在一起一輩子,生命就是要挑戰一切不可能嘛!我在心裡如此發誓。

「吶,你想不想看我的特殊技能?」

「好啊。」

霎時間,屋內粉光普照。


End.
 
 

USBXUSB插槽


大家好,我是住在筆記型電腦裡的萬能插槽,鑑於現在大家都用USB接頭,所以我超萬能喔,我可以接隨身碟、手機、音響、滑鼠、相機.…..反正我功用多多啦!

大家認識我了嗎?雖然我如此可愛,可是我一直有個難以解決...不,應該說無法解決的煩惱,就是...每次他們都插插拔拔的,真的很令人擔心哪位身上有病毒或哪次角度不對弄壞我啊!

目前最熟的就是這位已經在我身上的新型隨身碟,別看他只有一隻手掌大,他可是500G大size喔!因為他最常插我,所以我其實和他最熟;對了,還要介紹我的兄弟姊妹。

對面的那位是我弟,他最好命了,因為他固定接滑鼠,滑鼠是最不會有病毒的啊!也很少插來插去,好羨慕喔!!

左邊的這位是我的孿生哥哥,有時候500G大哥也會插他那裏,我們的狀況差不多。

大概就是這樣了,大家有空再見。

「小U你不介紹下我們平日的互動嗎?」

「咦?500G大哥和我的互動不就是插進去拔出來嗎?」

「……」

「500G大哥你還好嗎?怎麼突然若掉了?等等拔出去前要先講一下不然容易壞掉呀><」

「......」

看來500G大哥回去休息了,咪納桑撒優哪啦!


End.


這是一個出於腦洞爆發期的文,大家看開心就好呵呵呵。
說實話USB其實很老梗,大家都知道他是一個無節操的產品(不),感應不良的時候還得對準敏感點才會有反應,真是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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